学院党总支、各党支部:
学院党委定于2015年12月14日,对学院党委下辖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、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第二轮督导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督察时间地点
12月14日(下周一)上午9:00。
督察地点:学院217会议室(本科生党支部)、学院422活动室(研究生党支部)、学院321房间(教师党支部)
二、督察内容
教师党支部:支部活动记录本
学生党支部:1、支部下辖所有预备党员、积极分子党团材料(以党内数据库信息为准);2、支部活动记录本。
三、其他事项
1、请支部书记准时携带材料在指定地点待查。
2、学院党委将在督察工作结束后,形成工作报告。
中共我院与光电工程学院委员会
2015年12月11日